![]() |
||
修正已发送的文本 | ||
即使已将文本发送至应用程序,您仍可通过 MyScript Stylus 对其进行编辑和修正。
![]() |
从右向左的长划,可删除最后书写的字符。 |
![]() |
从左向右的长划,可插入空格。 |
![]() |
先向下再向左的一划,可转到新的一行。 |
![]() |
退 格:擦除最后输入的字符。 |
![]() |
删除:擦除选定 的文本,或在未选定任何文本时擦除紧跟在光标后的字符。 |
![]() |
制表符:向文本 中添加制表符。 |
![]() |
回 车:开始一个新行。 |
![]() |
空 格:向文本中插入一个空格。 |
![]() |
向左方向键和向右方向键: 将光标向左或向右移动。 |
![]() |
复制:复制选定 的文本。 |
![]() |
粘贴:粘贴复制 的文本。 |
当您使用逐字母、数字或符号模式时,您可以修正单个字母。